作者简介
郑尚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副会长等。著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的现代化》《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研究》《劳动合同法的制度与理念》《社会法的定位与未来》《社会法存在于社会法理论探索)等。负责撰写第一章、第十二章。
李志强,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代表作有《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影射下的反“结构性暴力”对策》《工资法律制度谱系与国家福利制度》《孝道危机时代下空巢老人权益的法律保护》《西方养老保障制度对我国孝道文化传承的立法启示》《精准扶贫的法理正义与路径选择》。负责撰写第二章、第十章。
扈春海,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教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代表作有《社会保险法总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中国社会保险立法进路之分析》《社会保险待遇竞合问题研究》《社会法的界定论》。负责撰写第三章、第十三章。
向春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教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兼任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工伤保险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代表作有《社会保险法原理》《社会保险请求权与规则体系》《工伤理论与案例研究》《典型工伤保险案例解析》等。负责撰写第四章。
王艺菲,清华大学法学硕士,德国慕尼黑大学以及马克思普朗克社会法与社会政策研究所社会法方向博士研究生。代表作有《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形成理性与法制重构》。负责撰写第五章、第六章。
李文静,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代表作有《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研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法律定位——论社会行政给付主体之角色与功能》《住房公积金之分配正义——兼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中关于“职工”范围的争议点》《社会保险费与税之法学思维》《平台经济发展对我国劳动关系的影响》。负责撰写第七章。
郑晓珊,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代表作有《工伤保险法体系—从理念到制度的重塑与回归》《日本过劳自杀工伤规制之借镜——从富士康事件谈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账”省思—谈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1)的核心之困》《从“末位淘汰看解雇语境下的“不能胜任”—以“指导案例18号”为背景》《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并行之困的整合进路》。负责撰写第八章。
袁少杰,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著有《老龄化之因应与长期照护保险法制之展望》。负责撰写第九章。
李海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代表作有《劳动派遣法原论》《论退休自愿及其限制》《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负责撰写第十一章。
潘羿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代表作为《揭开人事外包的面纱:论劳务派遣之实质审查》。负责撰写第十四章。
王天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吉林大学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后。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代表作有《经理雇佣合同与委任合同之分辨》《基于互联网平台提供劳务的劳动关系认定》《劳动者集体行动治理的司法逻辑》《工作时间基准的体系构造及立法完善》以及“ Striking the Balance in Industrial Relations in China? An Analysis of Court Decisions of 897 Strike Cases(2008-2015)"。负责撰写第十五章。
内容简介
本教材对社会保障法的理论和制度进行了系统的阐释和梳理,具有明显的创作性,是一部承载郑尚元教授对社会保障法的长期观照和深入探索的著作性教科书。
本教材篇章饱满新颖,不仅涵摄社会保障法的一般理论和传统制度,而且专章论述社会保险法通则、长期照护保险法、社会补偿法、军人社会保障等其他社会保障法教科书鲜有关注的内容。
本教材知识涉猎广泛,在论述我国社会保障法相关理论及制度实践的同时,融入了德、日等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制度实践,特别是在年金保险法、健康保险法、工伤保险法中体现了浓厚的比较社会保障法的内容。
本书内容全面详实,既全面阐释了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演变、基础理论、法律定位权利基础,又详尽梳理和解析了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具体制度。
本教材既可作为本科生、研究生教材,亦可为实务界参考。
目录
第一章 社会保障法的形成、发展与未来挑战
第一节 国外社会保障法制的形成与发展
一、社会保障法的前世:英国《济贫法》
二、19世纪80年代德国社会保险法制形成及德国社会法
三、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及其局限
四、日本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及其法制完善:西法东渐与自我创新
五、国际社会保障组织与国际劳工组织之社会保障公约
第二节 中国社会保障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民国时期社会法思潮泛起及社会保障制度萌芽
二、我国台湾地区的社会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第三节 社会保障法的未来与挑战
一、法制完善与立法空白填补
二、社会变迁、时代难题与社会保障法的未来
第二章 社会保障法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社会保障法的概念
二、社会保障法的特征
第二节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
一、社会保障关系的特点
二、社会保障关系的分类
第三节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保障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二、社会保障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三、社会保障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四节 社会保障法的法律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五、国际条约
第五节 社会保障法的主要研究方法
一、规范分析法
二、实证分析法
三、价值分析法
四、比较分析法
第三章 社会保障法的定位
第一节 社会保障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
一、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二、社会保障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三、社会保障法与民法的关系
第二节 社会保障法体系
一、社会保障法体系的比较考察
二、我国的社会保障法体系
第四章 社会保障之宪法基础与社会保障权利之形成
第一节 社会保障入宪
一、我国宪法上关于社会保障之规定
二、社会保障基木权利与社会保障权之讨论
三、域外社会保障入宪与社会保障权作为基本权利的比较
四、社会保障权规范之效力
第二节 社会保障权利及其分类
一、社会保障权利概述
二、社会保障权利的内容
三、社会保障权利的分类
第三节 社会保障法上之请求权
一、请求权与社会保障法上之请求权
二、矫正不当社会保障行政行为之请求权
三、信息公开请求权
四、给付请求权
五、赔偿请求权
六、追偿权
第五章 社会保险法通则
第一节 社会保险一般
一、功能:通过保险的社会预护
二、历史渊源:俾斯麦模式下的社会保险
三、社会保险的定义
四、社会保险的法律基础和上位法中关于社会保险法的依据
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中的法律关系
一、三角法律关系
二、保险关系
三、采购与供给关系、履行关系
四、社会保险行政关系
第三节 保险关系中的重要方面—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及保费法
一、被保险人
二、社会保险的组织机构
三、保费法
第六章 年金保险法
第一节 年金保险之理念
一、年金保险的概念
二、年金保险的理念
三、其他年金(保险)制度
四、年金保险与“世代合同”( Generationenvertrag)
第二节 年金保险法律制度的形成
一、德国年金保险法制之创建
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
第三节 年金保险法制之基本内容
一、年金保险关系
二、被保险人
三、财务
四、给付
第七章 健康保险法
第一节 健康保险与健康保险法
一、健康保险的概念与发展历程
二、健康保险的特征
三、健康保险法的特征
第二节 健康保险之法律主体
一、健康保险之保险人
二、健康保险之被保险人
三、健康保险之医疗服务机构
四、健康保险的其他相关主体
第三节 健康保险财务
一、健康保险财务之保费负担
二、健康保险财务之财政支持
三、使康保险财务之财务调整
第四节 健康保险给付及其分类
一、确定健康保险的给付范围的一般原则
二、健康保险给付的分类
三、健康保险的给付标准
第八章 工伤保险法
第一节 从侵权救济到劳动灾害保险
一、侵权法调整的兴衰
二、引入保险制度的尝试
三、工伤保险的兴起
四、社会法面向的转型
第二节 社会保险项下劳动灾害之认定
一、工伤认定之一般理论与域外经验
二、适用主体之认定
三、工伤情形之认定
四、工伤认定之程序
第三节 劳动能力鉴定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内涵与定位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
三、鉴定机构与鉴定程序
第四节 工伤保险基金
一、工伤保险基金之筹集
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费率的确定与调整机制
三、工伤保险基金的运营、监管与责任
第五节 劳动灾害保险给付及其标准
一、劳动灾害保险给付的定义与定性
二、劳动灾害保险给付之结构
三、劳动灾害保险给付之具体内容
四、工伤保险责任单位之确定
五、劳动灾害保险给付与第三人侵杈赔偿之竞合
第六节 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
一、工伤预防
二、职业康复
第九章 失业保险法
第一节 失业保险的法制展开
一、失业与失业保险
二、世界失业保障法制之思源
三、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之充实
第二节 失业保险法概述
一、失业保险法的立法目的
二、失业保险法律关系
三、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四、法律责任
第三节 失业保险给付制度
一、失业保险基金
二、失业保险给付条件
三、失业保险给付的内容
四、失业保险的给付期限与终止
五、失业保险给付程序
第四节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的就业促进功能
二、就业促进的目的
三、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方式
第十章 长期照护保险法
第一节 长期照护保险法概述
一、长期照护保险法产生的社会背景
二、长期照护、长期照护保险与长期照护保险法的概念
三、长期照护保险法的基本特征
四、长期照护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长期照护保险法的基本内容
一、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
二、长期照护保险之财务运行
三、长期照护保险之给付
第三节 长期照护保险法之权利保障
一、权利保障概述
二、行政保障
三、司法保障
四、其他权利保障制度
第十一章 社会救助法
第一节 社会救助的法学定义
一、社会救助的法学定义
二、社会救助的外延
第二节 社会救助的历史沿革
一、从济贫到福利
二、社会救助的现代化与地方化
三、我国社会救助的沿革与现状
第三节 基本生活保障
一、基本生活保障的法律特征
二、日常生活救助
三、特别生活救助
四、生活水平保障的现实问题与因应
第四节 特困人员供养与无家可归者救助
一、特困人员供养
二、无家可归者救助
第五节 自然灾害救助
一、自然灾害救助的法理
二、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义务
第十二章 社会补偿法
第一节 社会补偿之理念与法律制度形成
一、社会补偿概念
二、损失补偿、国家赔偿及社会补偿的区别
三、社会补偿之法理
四、社会补偿的种类
五、社会补偿的特征
第二节 犯罪受害人补偿法律制度
一、犯罪受害人补偿制度之缘起与犯罪受害人补偿立法之必要性
二、犯罪受害人补偿之法律主体
三、犯罪受害人补偿之法定要件
四、犯罪受害人补偿金及其财务来源
五、犯罪受害人补偿金请求权及国家求偿(代位)权
六、犯罪受害人补偿之法定程序
第三节 特别伤害补偿法律制度
一、药害补偿法
二、社会性公共突发事件受害补偿法
第四节 农民失地补偿法
一、中国农地的前世与今生:农地依赖及其社会保障内涵
二、工业化、城市化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扩张与农民失地补偿理念
三、对三峡水利工程建设之失地农民的补偿与安置:现行法制及其检讨
四、未来期待:农地征收补偿立法
第十三章 社会福利法
第一节 儿童福利法
一、儿童生活保障
二、儿童教育
三、儿童健康
四、儿童保护
第二节 残疾人福利法
一、残疾人康复
二、残疾人教育
三、残疾人就业
四、残疾人的文化生活
五、残疾人的生活保障
六、无障碍环境
第三节 老年人福利法
一、生活保障
二、社会服务
三、社会优待
第四节 妇女福利法
一、生育与健康福利
二、就业与劳动保护福利
三、福利设施和福利服务
第十四章 军人社会保障
第一节 军人社会保障概述
一、军人社会保障的概念
二、军人社会保障法的概念
三、军人社会保障法的特性和地位
第二节 军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
二、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年
三、改革开放时期:1978年至今
第三节 军人保险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的出台
二、军人伤亡保险
三、军人退役养老保险
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
五、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
六、我国台湾地区的军人保险
第四节 军人优抚制度
一、社会优待制度
二、社会抚恤制度
三、退役安置制度
第十五章 社会保障争议处理
第一节 社会保险给付行政与纠纷
一、社会保险的给付行政属性
二、社会保险给付行政纠纷类型
三、社会保险给付行政纠纷的处理原则
第二节 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制度
一、现行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与行政争议并行之二元结构
二、我国现行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制度之检讨
三、现行二元结构争议处理制度之改革方向
第三节 其他社会给付行政之纠纷与权利救济
一、其他社会给付行政纠纷与社会保险争议的主要区别
二、其他社会给付行政纠纷的权利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