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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教授在“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海峡两岸社会法理论研讨会”上作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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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8
2006/10/16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网专讯:20061014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教授在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海峡两岸社会法理论研究会”上做题为“我国劳动基准法功能缺位的检视与反思”的主题报告。会议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大礼堂举行,中国大陆和台湾社会法学界130多位学者出席了会议。林嘉教授强调指出,劳动法产生的基础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平衡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不能简单地说劳动标准就制约了经济发展,法的价值追求还要考虑到公平、正义的问题。我们作为发展中国家,当然应当考虑企业的竞争力。但是,当生存利益和企业的竞争效益发生争议时,应当保护劳动者的生存利益。另一个,我们的劳动标准是高低的问题,应当与国际劳工标准,地区的差异做个比较。林嘉教授还分析了台湾学者和大陆学者思考路径的不同,介绍了论文的基本观点:论文通过对中国大陆的煤矿安全问题来探讨劳动基准法的不足,完善的办法可以考虑建立独立的监察制度和培育工人自己的力量。评议人台湾寰瀛法律事务所黄馨慧律师结合台湾地区相关的法律实践,对该论文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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