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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全球法治大会|科技时代的人权保障与无障碍建设:全球视角与国家实践论坛成功举行

来源:“人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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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2025年10月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教研中心承办的“第四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人工智能时代全球法治大会”主题论坛——“科技时代的人权保障与无障碍建设:全球视角与国家实践”在中国人民大学立德楼成功召开。

本次论坛邀请了国内外人权法、社会法、科技伦理、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与行业企业代表,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无障碍司法保护、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热点议题展开交流研讨,为完善我国无障碍法治体系、推动科技向善贡献智慧与力量。



论坛开幕式和主旨发言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主持。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在致辞中指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兴起为无障碍建设打开了新空间也带来了新挑战,如何用法治手段推动科技赋能无障碍建设,实现无障碍设施的普惠化发展,以及如何平衡科技创新和权利保障等,这些问题都亟待回应。英中协会执行主任葛珍珠表示,英中协会支持中国实施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并长期致力于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保护和无障碍环境,本次论坛为总结《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经验、探讨残障群体保护创造了很好的平台。






在主旨发言环节,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吕世明盛赞了中国人民大学在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与研究中的突出贡献,并系统回顾了中国无障碍建设近五年来的显著成就。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为标志,无障碍建设从理念普及迈向法治保障,通过科技赋能、检察公益诉讼及国际实践等具体举措切实提升了民生福祉。未来将继续深化法律实施,持续推进从“无障碍”到“无障爱”“无障AI”的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人人共享的美好愿景。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通过典型案例介绍了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为核心,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妇女权益保障等人权保障领域的生动实践,以“五同步”“反浪费”为切入点,重点解读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定位和独特的预防功能;通过专业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办案“见人见事”展现了科技赋能与公众参与对创新全球治理中国方案的重要作用。围绕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出了在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领域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特别是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的展望。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妇女与女童工作组专家陆海娜(线上)阐述了国际视野下残疾妇女和女童因身份交叉性而面临系统性歧视的严峻现实,并基于国际人权法框架,提出了从立法、政策到具体实践的系统性行动路径,要在物理、信息、态度及系统四大无障碍建设目标中,将残疾女性的特殊需求与体验置于核心,迈向实质性的平等与包容。



第一单元“无障碍权利保障的现实挑战与全球实践”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郑爱青主持。

波士顿大学法学院国际研究生项目主任、院长代表莫琳·特蕾西·利奥介绍了美国由《美国残障人法》《残疾人教育法》《康复法》构成的多层次法律体系,其覆盖了残障儿童的教育权、无障碍环境和社会参与,但在实际执行中这些权利的落实仍面临政治环境变动、资金削减以及系统性倒退等严峻挑战。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曹志介绍了青岛法院如何构建全方位的无障碍诉讼服务体系,将法律保障转化为可感知的司法服务。具体举措包括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打造全流程无障碍硬件环境,并全域开展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试点工作,以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要求,切实保障残疾人等群体的司法权益。

中国盲文出版社有声音像事业部主任、编审马波提出,我国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并批准了《马拉喀什条约》,通过实施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无障碍影视、春晚无障碍转播等举措切实丰富了视障群体的文化生活。然而,当前仍面临阅读资源供给不足、版权限制和人才紧缺等挑战,未来需通过加大资源投入、细化版权条款、加强人才培养等多方努力,继续推动视障群体文化权利的平等实现。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吕志强、俄罗斯国家研究型高等经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马马伊·叶夫根尼与发言嘉宾围绕全球无障碍建设的先进理念与实践展开了研讨。












第二单元“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科技赋能与未来发展”由英中协会高级项目经理陈艺方主持。

哈佛大学法学院残障项目东亚区主任崔凤鸣指出当前数字化无障碍正蓬勃发展,但这一领域仍存在许多挑战和鸿沟。数字化无障碍的系统设计常忽视残障群体的多样性需求,以统一化处理掩盖了个体差异,导致技术本身隐含基于残障的歧视。崔主任表示,问题的根源并非技术瓶颈,而是社会态度与认知偏差,表现为数据偏差、算法偏见及残障者参与缺失。解决之道在于推动残障者体系化参与技术全流程,建立灵活包容的系统,加大政策和法律的监督和支持,使数字化发展公平惠及所有人。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无障碍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李姝婷讲到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相关政策将通用设计理念融入城市更新、城市体检等工作中,倡导建筑行业推行无障碍“全过程标准化”体系,并探索AI科技赋能规划优化、设计提升、施工监管和运维管理,打造全龄友好的无障碍环境。

巴黎西岱大学法学院法律和卫生研究所所长莉迪亚·莫尔莱-海达拉介绍了法国的库什纳法案与以患者为中心的健康数据管理平台。该平台赋予患者对自身健康信息的完全控制权,旨在强化其健康自主管理能力。然而,该系统目前面临医疗专业人员接受度不一、私营平台竞争导致功能分散、以及患者实际使用率有待提升等现实挑战。

佛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湖勇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在信息无障碍领域存在大量依赖标准、指南、鼓励性政策等“软法”的独特现象。为实现有效治理,应构建一个“硬法框架,软法填充”的实施机制,通过软硬法的衔接与多方协作,共同推进无障碍权利保障。










随着各单元议题的圆满落幕,本次论坛步入了尾声。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对本次论坛作了总结发言:随着数字化、智能化的普及,障碍的形态正在发生变化,不仅有可见的物理障碍,而且还有隐藏于代码、界面与流程之中的无形鸿沟。“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涵已经逐步丰富,对国家义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需要回到《残疾人权利公约》第9条来再度审视“数字时代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国家义务”。无障碍并非独立的派生权,而是保障教育、就业、公共参与等一系列基本权利得以实现的前置条件。国家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残疾人在物理环境、交通、信息通信及其他公共服务中的平等可及。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迈出制度化一步,但仍需要在多方面持续深耕,深入推进法治秩序下的残疾人社会融合。

“科技时代的人权保障与无障碍建设:全球视角与国家实践”论坛成功搭建了高水平的国际交流平台,为促进数字时代下人权保障与无障碍建设的融合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无障碍立法和司法实践、科技赋能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既分享了各国在残障人士权利保障、信息无障碍、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做法,也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技术伦理、执行落差、资源分配等显示挑战。会议凝聚了重要共识,强调要坚持以法治为基础、以科技为驱动、以包容为导向,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实施机制、促进国际合作,共同推进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无障碍社会建设。

 来源:“人权”公众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教研中心

责任编辑:张裕娜

审核编辑:莫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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